第五讲 商品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与掌握商品的命名、品质、数量和包装的含义、合同条款的表示方法。
教学要求:
了解合同的标的物、品质、数量和包装的基本概念并能准确表述
理解相关概念
掌握商品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的表示方法及运用
教学重点:
品质的含义
表示品质的方法
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
包装的种类
教学难点:
品质的含义及表示方法
教学内容:
合同的品名
一、列明合同品名条款的意义
二、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
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商品的品质
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
二、对品质的要求
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交货品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
(1)若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要求显然是违约行为。(2)而若交货品质高于合同要求也有可能构成违约。原因有多方面,如:品质过高,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时可能会多交税;另外品质过高,可能会使货物不能适应买方的使用目的,买方需重新加工后使用,从而会增加买方的额外费用。
三、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质量
1、看货买卖
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
(1)凭卖方样品成交(Sale by seller,s
Sample)
卖方提供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
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保留“复样”(Duplicate Sample)或“留样”(Keep Sample)
(2)凭买方样品成交(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
卖方要制作“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或“回样”(Return Sample )
对工业产权问题做出规定
(3)凭样品成交需注意的问题:
案例分析: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 后的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
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二)凭说明表示商品质量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凭规格买卖的技巧:卖方只需在合同中列入主要指标,而对商品品质不起重大影响的次要指标不要过多罗列。
例:我国出口大豆的规格:水分(max)15%,含油量(min)17%,杂质(max)1%,不完善粒(max)7%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卖方应按规定等级交货,不能以次充好,也不能以好充次
3 、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援引某个标准时,应载明采用的版本年份
FAQ(良好平均品质)(适用于农副产品),俗称“大路货”
GMQ(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适用于木材、冷冻鱼虾等商品)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6、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四、品质条款的规定
(一)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3、品质机动幅度(适用于初级产品)
当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时,为体现按质论价,对农副产品可订立品质增减价条款.
(二)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订立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
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
品质条款的内容和文字要简单、具体、明确
凭样品买卖
凭说明书买卖
五、练习题和案例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出口纺织原料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后,买方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我方赔偿损失。问:我方是否该赔?为什么?
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商品的数量
一、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Measuring Unit)
1、计量单位的确定方法
2、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Measuring
System)
通常采用的有四种度量衡制度:公制、英制、美制和国际单位制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2、净重(Net Weight)
对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和因包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皮、净重的商品,可采取“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的做法。
计算皮重(Tare Weight)的方法: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和约定皮重。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公量的计算公式:
例题: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10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为11%,经抽样证明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抽干水后净重8公斤干羊毛,求用公量计算的交货重量为多少?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Net Net Weight)。
二、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一)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二)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1、若成交数量前使用“大约”、“近似”等字眼,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500) 的规定,这个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出口布匹以信用证结算,买方银行来证规定,数量大约为
5000码
,每码1美元,但金额注明为不超过总额5000美元,则我某公司如何掌握装运数量?
2、《UCP500》第39条B款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时不适用。
案例分析:
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
100公斤
,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
96公斤
,1000袋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若该例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三)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数量增减条款或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1、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
2、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
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可以由卖方、买方或船方行使。
3 、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合同中若未明确规定按何种价格计算,按照国际惯例,应按合同价格计算。
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重要性
除散装货(Cargo in bulk)和裸装货(Nude Cargo)外,大多数为包装货物(Packed goods)。
二、运输包装(Shipping Package)
(一)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二)运输包装的分类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按照用途分类)
1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标准运输标志的内容:四部分内容
2 、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3、 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三、销售包装(Sales Package)
(一)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二)销售包装的分类
(三)销售包装的装潢和文字说明
(四)条形码(Bar code)
国际通用的条形码有两种:UPC码和EAN码
四、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1、中性包装的含义及分类
2、中性包装的作用
(二)定牌(Brand Designated by the buyer)
注意定牌中性包装与定牌的区别。定牌中性包装的商品未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而定牌的商品通常需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
五、包装条款的规定
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六、操作题
我国一贸易公司向日本某贸易公司出口某产品500箱,已知收货人代号为:JQL,目的地为Osaka Japan , 参考号为03-368-98, 请根据以上已知条件制作一标准化唛头。
本章小结
主要学习了合同中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的规定方法,尤其注意《公约》和《UCP500》中对上述条款的相关规定。
重点是表示品质方法的合理选用、唛头;难点是《公约》对数量的相关规定。
【本章思考题】
1、基本概念:
对等样品(或回样、确认样品)、良好平均品质(FAQ)、溢短装条款、中性包装、定牌
2、如何结合商品的特点,合理选择和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3、约定溢短装条款需注意哪些方面?
4、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5、国际贸易中为何会出现中性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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